技性术贸易措施
综合经贸信息
365bet官方直营法制处 2016年10月30日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有关动物食品各种要求的指导性文件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已就用作动物食品的人类食品副产品,以及动物食品现行良好生产规范(current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简称CGMP)的要求,向业界发布两份指导性草拟文件。指导性文件一般并不构成法律上必须履行的责任,只是说明当前FDA对某个问题的看法,除非引用具体的监管或法定要求,否则仅应视作建议。
用作动物食品的人类食品副产品
本指引适用于人类食品加工后用作动物食品的副产品,如小麦制成面粉所得的粗小麦粉;其他谷物加工后的谷物制品(谷壳、麸皮、胚芽、筋质粉、粗谷粉和糟粕);供人类食用的水果或蔬菜加工所得的果皮、外皮、果渣、果肉、剩货或其他类似材料;未经搀杂并可安全用作动物食品,只因质量原因(如大小、形状、颜色或质感问题)而不被接受的人类食品,如薯片、饼干、面包、糕点和面食等。规则并不适用于其他类型加工而有时可用作动物食品的副产品,如燃料乙醇生产所得的谷渣、从生物柴油生产所得的甘油、纸浆生产或造纸所得的木质素磺酸盐和硫酸盐木质素,或从木材提取的半纤维素。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9月17日发布最终规则,适用于在美国从事制造、加工、包装或储存供消耗用的动物食品而须向该局注册为食品设施的机构。该项规则订立现行良好生产规范,并要求已注册设施为动物食品建立及实施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该规则有一定的灵活性,容许生产人类和动物食品的设施可选择遵从《联邦法典》第21卷第117部分所载的人类食品要求,或《联邦法典》第21卷第507部分所载关于生产动物食品的动物食品要求。规则还豁免某些用作动物食品的人类食品副产品遵从《联邦法典》第21卷第507部分的要求,但有限度储存及分销的现行良好生产规范除外。这些储存及分销的规定均见于动物食品现行良好生产规范(《联邦法典》第21卷第507.28部分)和人类食品现行良好生产规范(《联邦法典》第21卷第117.95部分)。两者的规定相同,但该局决定放入这两项规例以方便查阅。
本指引阐明人类食品设施若提供副产品用作动物食品时必须遵从的要求,以及须遵从《联邦法典》第21卷第507部分供人类食用农产品的种植、收获、包装及储存标准的从事农场外包装及储存未加工农产品的设施,在提供副产品用作动物食品时须遵从的要求。分销副产品的人类食品设施理应知道其副产品是否可以或将可用作动物食品,以及是否适合用作动物食品。人类食品设施若不打算将其人类食品副产品用作动物食品,在分销时应清楚说明。例如,在分销副产品时随附的发票、提货单或其他文件中注明副产品「非供作动物食品用」。
不管人类食品设施是否需要遵从《联邦法典》第21卷第507部分的所有或某些规定,或是毋须遵从,用作动物食品的人类食品副产品均不得搀杂或贴假标签,违反《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用作动物食品的食品,包括人类食品副产品,其预定用途必须是安全的。用作动物食品的人类食品副产品,在预定用作动物食品的情况下必须是公认安全的,或者是动物食品获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以免食品被认为搀杂。某种用途公认是安全的或获准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人类食品的物质不一定适合用于动物食品。例如,丙二醇按照规例用作人类食品的抗结块剂时是公认安全的,但却禁止用于猫粮。
人类食品设施若符合第507.12节所订的两项条件,用作动物食品的人类食品副产品可只须遵从有限度储存及分销的现行良好生产规范。具体来说,他们必须遵从并符合适用的人类食品安全规例,而且人类食品设施不得进一步制造或加工人类食品副产品作动物食品之用。副产品可能来自人类食品生产,或者在农场外包装及储存的未加工农产品。若设施符合这两项条件,则一旦副产品从人类食品分离用作动物食品,其储存及分销便只须遵从第507.28节的有限度要求。如果设施不符合这两项条件,其制造、加工、包装或储存用作动物食品的副产品则必须遵从第507部分的要求。
因人类食品安全的理由而不获接受的人类食品,机构管理层应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适合转为动物食品。此外,用作动物食品的人类食品副产品可能存在动物食品安全问题,例如,因为副产品是来自因食品安全原因而不获接受的人类食品生产,机构管理层应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适合转为动物食品。
动物食品的现行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本指引适用于在美国从事制造、加工、包装或储存供消耗用的动物食品,根据《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须注册为食品设施的国内外机构。指引包含的资料,有助这些设施确定是否需要遵从动物食品现行良好生产规范要求。2015年9月17日公布的最后规则就此问题订立上述要求。指引还提供遵从动物食品现行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的其他资料及建议,以及符合培训和记录等相关要求。
《联邦法典》第21卷第507部分—分部B所载的现行良好生产规范,为动物食品的制造、加工、包装和储存提供安全及卫生的基线标准,而《联邦法典》第21卷第507部分—分部C所载的预防性控制要求则涉及设施应如何识别及评估其动物食品存在的危害,以及控制危害所需的预防性控制措施。现行良好生产规范是用作生产安全的动物食品的基线标准,包括防止在不卫生的环境下生产动物食品。根据《联邦法典》第21卷第507.1(a)(1)(i-ii)部分,没有按照现行良好生产规范制造、加工、包装及储存的动物食物可视作搀杂。
《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禁止搀杂的动物食品进入或交付进入州际贸易,以及在州际贸易中收到动物食品并由一家设施储存作销售用之后从事某种行为(例如违反现行良好生产规范的行为),导致动物食品变成搀杂。在各项补救措施中,美国政府有权向法院提出起诉,从市场上移走搀杂的动物食品(即没收),及/或禁止该企业继续制造及分销搀杂的动物食品(即禁制)。该指导性文件强调,遵从动物食品的现行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十分重要,因为此举有助防止公司生产及销售搀杂的动物食品。
新西兰发布新鲜洋葱的进口卫生标准
2016年9月12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发布G/SPS/N/NZL/541通报,发布供消费的新鲜洋葱的进口卫生标准,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产品的一般要求,产品的植检证书,双方主管部门签订的贸易协定等。评议截至日期为11月11日。
卫计委新发布9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
2016年9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2016年第11号公告。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 31604.2-2016)等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标准修改单,涵盖对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放射性物质等的要求,还有9项标准是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
本次发布的9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编号及名称如下: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发布时间 |
实施时间 |
GB 31604.2-2016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 |
2016-08-31 |
2016-09-20 |
GB 31604.3-2016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树脂干燥失重的测定 |
2016-08-31 |
2016-09-20 |
GB 31604.4-2016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树脂中挥发物的测定 |
2016-08-31 |
2016-09-20 |
GB 31604.5-2016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树脂中提取物的测定 |
2016-08-31 |
2016-09-20 |
GB 31604.6-2016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树脂中灼烧残渣的测定 |
2016-08-31 |
2016-09-20 |
GB 31604.7-2016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 |
2016-08-31 |
2016-09-20 |
GB 31604.8-2016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 |
2016-08-31 |
2016-09-20 |
GB 31604.9-2016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 |
2016-08-31 |
2016-09-20 |
GB 31604.10-2016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2,2-二(4-羟基苯基)丙烷(双酚A)迁移量的测定 |
2016-08-31 |
2016-09-20 |
LED驱动电源在LED灯具中起到“灯具心脏”的重要作用,也是安全考量的重点对象,继Type TL (Temperature Limited) LED驱动电源的零部件认可(Recognized Component)广泛应用之后,北美又最新推出了Listed Class P LED驱动电源的认证决议(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 Decision),该CRD特别关注LED驱动电源与LED灯具在结构和电气方面的连接应用,可以更灵活地实现不同型号同规格Class P LED驱动电源之间的切换。
※ Class P 驱动电源的标准原文
Class P LED Driver-固有过热保护性能的驱动电源。
Standard Number: ANSI/UL 8750 Standard for Light Emitting Diode (LED) Equipment for Use in Lighting Products
Edition Date: September 15, 2015
SE2 Definitions
SE2.1 CLASS P LED DRIVER – A LED driver that is inherently or integrally protected from overheating under the specified conditions of this standard.
※ Class P LED驱动电源的替换原则
※ Class P LED驱动电源的认证应用
UL1598灯具在申请认证时,如果使用了一个通过Listed认证的Class P 驱动电源,在灯具获得认证之后,可以自行更换同规格且有Listed认证的Class P 驱动电源,无需再次做灯具报备的认证,为广大LED灯具制造厂商节省认证成本和缩短认证周期。
美国发布LED灯管最新技术决议
美国保险商试验所(UL)于2016年8月25日更新了直接替换荧光灯管的LED灯管技术决议,此份最新的技术决议替代之前2015年2月20日颁布的老版本,并计划于今年年底正式纳入UL1993(自镇流灯及其适配器)标准。
此份最新的技术决议在若干方面突破了之前Type A LED灯管进入北美市场的技术瓶颈,有望使UL可以帮助更多的LED厂商将Type A LED灯管快速打入北美市场,直接替换北美市场数量众多的双端直型(T12, T10, T8, T5等)灯管、U型灯管、单端CFL灯管和环形灯管等。
此份最新的技术决议的内容更新如下:
※ 测试采用恒流供电方式,替代原来的恒压供电方式,取消了原来的电流限值。
※ 如果Type A LED灯管仅替换用于电子式镇流器的T5荧光灯管,LED灯管及其灯头Pin针之间的DC分量不做要求。
※ 如果LED灯管采用金属灯头或者带有其他可接触非载流金属部件,灯头Pin针到这些金属件的电气间隙要求比之前降低
※ 零部件故障测试由5秒后读数改为5分钟后读数。
加拿大公报发布了有关水壶规定的修正案
2016年6月,加拿大发布了SOR/2016-181号水壶法规。新法规明确规定,水壶在根据下列测试方法测试时,溶出的铅含量不得超出0.01ppm:
1.依照制造商的使用说明来准备所用水壶
2.在水壶中放置一升蒸馏水和去离子水
3.在水壶中加热并煮沸水十五分钟
4.当水冷却至室温时,以1升水为体积单位,以ppm为计量单位来测量水中存在的铅含量
该修订案由加拿大公报于2016年7月13日公布,规定于2016年6月22日生效。
欧盟实施专业冷藏设备环保设计及能源标签措施
今年夏天,商用冰箱的新环保设计要求在欧盟开始生效。一年多前,欧盟《官方公报》于2015年7月8日刊登欧委会第2015/1095规例,订立投放市场的专业冷藏柜及风柜的环保设计要求。
该规例适用于电源操作的风柜和电源操作的专业冷藏柜,包括出售用作冷藏食品和动物饲料者。
规例附件II列出专业冷藏柜及风柜的环保设计要求,附件V 列出冷凝装置的环保设计要求,而附件VII则列出工业加工冷却装置的环保设计要求。向欧盟出口这些产品的香港制造商应仔细研究这些附件的技术要求。
从2016年7月1日起:
冷凝装置必须符合附件V 的第1(a)项及第 2项订出的要求。
工业加工冷却装置必须符合附件VII 的第1(a)项及第 2项订出的要求。
专业冷藏柜必须符合附件II 的第1(a)(i)项及第2(a)项订出的要求。
重型冷藏柜必须符合附件II的第1(b)项及第 2(a)项订出的要求。
风柜必须符合附件II的第 2(b)项订出的要求。
规例第3条及相关附件则订明其后实施更严格环保设计要求的日期。
此外,第2015/1095号规例所涵盖的设备供应商必须在网上及使用说明书中披露其能源效益等级和制冷能力等其他参数。
所有生产商必须确保已为产品进行相关合格评定程序,以及拟备所需的技术文件(参见规例第4条)。成员国的市场监督机构在检查产品是否合格时,须依照欧委会第2015/1095规例附件IX、X和XI订明的核实程序。
除环保设计要求外,「冷藏柜」还必须附有能源效益标签。另一项规例,即欧委会第2015/1094号授权规例就专业冷藏柜的能源效益标签作出规定,据称是第一个专门针对专业设备的新能源标签。
标签规例就专业冷藏柜的标签及应提供的产品补充资料订立规定。该规例适用于电源操作的专业冷藏柜,包括出售用作冷藏食品和动物饲料者。不适用标签规定的产品类型请参阅第2015/1094号规例第1条。
自2016年7月1日起,供应商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专业冷藏柜必须确保符合以下规定:
每个专业冷藏柜必须有印刷标签,其格式及所含资料应符合附件III的规定;
每个专业冷藏柜型号必须向经销商提供电子标签,其格式及所含资料应符合附件III的规定;
必须提供符合附件IV规定的产品标识卡;
每个专业冷藏柜型号必须向经销商提供符合附件IV规定的电子产品标识卡;
必须向成员国主管机构提供符合附件V规定的技术文件;
任何涉及特定专业冷藏柜型号和包含能源相关或价格资讯的广告应说明该型号的能源效益等级;
任何涉及特定专业冷藏柜型号并说明其特定技术参数的技术宣传资料应包含该型号的能源效益等级;
简单来说,如家用产品般,企业对企业的能源效益标识将包含A +、A++和A+++几个类别。不过,根据目前欧委会的建议,日后将改为A到G的等级制度。
BIS蓄电池新版法规IS16046:2015将延期执行
2016年2月9日,印度标准局(BIS)针对电池和电芯类产品出台了新版法规IS 16046: 2015 (对应国际标准为IEC 62133: 2012),并定于2016年9月16日起正式实施。但于2016年8月12日,BIS又决定将新版法规的强制日期推迟至2017年8月31日。
详情如下:
1.按照IS 16046:2012 旧版本测试的BIS注册/增加信息的原件申请将于2017年3月31日截止。即使测试报告是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已出,但原件在2017年3月31日之后才收到,这种情况也不被接受。在2017年3月31日之后,只接受新版测试报告的注册/增加信息的原件申请。
2.依据旧版本提交的申请,若制造商不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申请到BIS注册,该申请将被关闭或拒绝处理。
3.所有注册的制造商需要在2017年8月31日或之前转换到新版本标准(IS 16046:2015)。若注册的申请商没有在2017年8月31日或之前转换到新版本标准,该注册将被取消。
4. 对于已经注册的某些型号(含2012版本和2015版本),如果制造商没有在2017年8月31日或之前转换到新版标准,这些按照旧版标准注册的型号将在此日期后被删除,而只保留按照新版本标准完成注册的型号。
修订纺织品合规要求
2016年8月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EEC)在其会议上,改革了纺织品、服装和相关配饰的法规合规程序,并对部分有害物质的限制要求加以调整。
此前,欧洲纺织服装工业联合会要求欧盟委员会简化纺织品和轻工产品的认证和符合性评估程序,欧盟以及欧洲行业认为强制性认证增加了不必要的贸易技术壁垒。本次行动应运而生。
本次会议主要有以下要点:
1.对地毯、毛毡、无纺布和其他产品的合规程序做出改变;
2.将皮毛产品中铬的净迁移量调整至3mg/kg;
3.对于聚氯乙烯(PVC)和聚氨酯制成的纺织品和轻工产品,镉、氯乙基、二异氰酸甲苯酯、锌几种的迁移限制扩展到鞋类产品的内表面,此前仅外表面需要符合相关限制。
以上要求将于4个EEC成员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亚美尼亚)签署该法规一年后生效。
俄罗斯采用鞋类和纺织品新标准
2016年8月11日,俄罗斯标准化委员会已经采用以下纺织品新标准:
--GOST R ISO 17702-2016 鞋类. 鞋帮测试方法. 耐水性
--GOST R ISO 16373-2-2016 纺织品. 染料. 第2部分. 可萃取染料测定常规方法,包括过敏性染料和致癌染料的测定(方法使用吡啶-水)
美国将从2020年1月1日起禁止出口五种汞化合物
鉴于最新颁布的化学改革法案正式成为法律,美国环保署(EPA)已禁止出口五种汞化合物,分别为氯化亚汞(mercury (I) chloride或calomel)、氧化汞(mercury (II) oxide)、硫酸汞(mercury (II) sulphate)、硝酸汞(mercury (II) nitrate)以及硫化汞(cinnabar或mercury sulphide),并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该禁令的唯一例外是,出口到经合发展组织成员国的汞化合物经过环保处理后,在没有汞或汞化合物的条件下可恢复出口、回收或直接再次使用。法律还规定,美国EPA表示以出口为目的的任何添加汞化物的再生汞化合物在技术上是可行的,这类汞化学物可添加到该列表中。
欧盟刊登具约束力决议规管电子烟补充装置
继第2014/40/EU号指令之后,欧盟再就电子烟补充装置的技术标准采纳第2016/586号决议。第2014/40/EU号指令统一成员国对烟草和相关产品(包括电子烟)的生产、展示和销售的规管措施。第2016/586号决议对成员国具有法律约束力。
电子烟日渐兴起,非常瞩目,而多个品牌在中国内地制造,然后出口到欧盟。不过,由于电子烟日益流行(特别是有意戒烟及吸食香烟替代品的烟民),因此欧盟实施第2014/40/EU号指令,统一欧盟规管电子烟的标准。
第2016/586号决议为电子烟的补充装置制订技术标准。该决议第2(1)章订明,补充式电子烟及补充容器的补充装置必须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条件,才可以投放到欧盟市场:
(a) 电子烟的补充容器必须有一个接驳牢固的喷咀,至少长9毫米,而且必须小于及容易插进电子烟的烟弹开口。补充容器应设有流量控制装置,当补充容器处于垂直状态以及正常大气压力和摄氏20°(正负误差为5 °)时,尼古丁补充液体的每分钟流量不得多于20滴。
(b) 电子烟使用对接器,当电子烟接驳补充容器时,对接器只会把尼古丁补充液体注入电子烟的烟弹内。
此外,配备以上补充装置的补充式电子烟及补充容器,必须附有适当使用说明和示意图以指示如何补充尼古丁液。
若补充装置符合上述(a)的条件,必须在使用说明内注明喷咀的宽度或电子烟烟弹开口的宽度,让消费者辨别补充容器与电子烟是否兼容。
若补充装置符合上述(b)的条件,使用说明必须具体说明兼容电子烟与补充容器的对接器种类。
第2016/586号决议亦订明,欧洲委员会将考虑相关人士提供的替代装置资料,确保为电子烟补充尼古丁液时不会渗漏,而且日后亦可作出相应修订。
其他重要的电子烟统一规定主要载于第2014/40/EU号指令第20章,内容如下:
电子烟和补充容器生产商及进口商把产品投放到市场时,必须先向每个成员国的国家级主管部门通报。通报内容必须包括详细联络方法、成份清单、毒理学资料以及生产过程说明等多种资料。其后,生产商及进口商还须每年向主管部门呈报若干资料。
尼古丁液必须装在容量不超过10毫升的专用补充容器之内,或者装在用后即弃电子烟或单次使用的烟弹之内,方可在市场投放。另外,烟弹的容量不得超过2毫升。液体的尼古丁含量不得超过每毫升20毫克。
电子烟必须防止儿童使用,以及防止损坏和渗漏,亦须设有装置确保加入补充液时不会渗漏。
指令又订立了多项资料规定。电子烟包装及补充容器必须附有单张,提供使用说明、忌用情况、具体风险警告、不良影响、成瘾和毒性等资料。此外,包装必须附有一份详列所有成份的清单、尼古丁含量及每吸一口释出的尼古丁含量,以及有关尼古丁极易令人上瘾的健康警告。
欧盟禁止所有电子烟广告(涵盖网上广告及其他方式)。再者,成员国可以禁止电子烟向消费者跨境远程销售。
详情载于第2016/586号决议及第2014/40/EU号指令。
缅甸边贸商呼吁解决中缅边境非法贸易问题
据《缅甸今日商报》2016年10月19日报道,许多在中缅边境从事贸易的缅甸商人,由于其货物达不到中国海关的质量标准,因而难以合法出口到中国,只得折价卖给中国的非法贸易商。缅商人呼吁缅甸政府与中国合作,解决双方贸易政策不匹配的问题。
一名缅甸贸易商吴苗敏在本月缅甸工商联举办的对华出口研讨会上称,玉石和木材出口的特殊管控可以理解,但没有理由把农产品出口定为非法贸易。由于中国政府托底粮价,中国市场对缅甸的廉价大米需求上升,但吴苗敏称中国海关对农产品的管控“伤害了农民”,他认为双方政府应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一旦缅甸的货物没有通过中国海关的质量检验,贸易商就不得不将货物卖给黑市,以收回成本。出口商称,为了增加合法贸易额,他们希望能提高产品质量,但是面临着缺乏技术和资金的问题。
有观察员认为,责任应在缅方,缅甸应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缅甸工商联副秘书长吴苗丹表示,缅甸需要可持续的质量控制体系,以提高商品价值。虽然大量中缅边境贸易被认为是非法的,但过去五年,中缅合法贸易额达109亿美元,缅甸对华出口额达45.9亿美元。
新加坡:勿服用2种含未申报西药成分保健食品
2016年10月19日联合早报讯,新加坡卫生科学局提醒公众,不要购买或服用以下2种保健产品,即“LONGRED Oyster-x”和“LifeSparks 100% Natural PAIN RELIEF SUPPLEMENT”。卫生科学局19日早发布公告,以上2款产品经化验后,发现含有多种未经申报的强烈西药成分,包括在所有保健产品不被允许的处方药物成分。以上2款产品的代理商Paul Harrison International Pte Ltd正协助卫生科学局调查事件。
泰国发布太平洋白虾良好水产养殖规范标准
2016年10月11日,泰国发布G/SPS/N/THA/227/Add.1通报,发布《太平洋白虾良好水产养殖规范标准》。据该通报,泰国农业合作部农业标准局2015年2月13日发布的G/SPS/N/THA/227通报所涉及的上述标准,已于2016年9月21日经官方公报发布采用,拟生效日期为2017年6月18日。
泰国过半蔬果农残超标多数贴有品质合格标签
联合早报2016年10月10日曼谷综合讯,泰国食品安全维权组织“泰国农药警戒协会”发表最新的调查指出,当地过半蔬果都有农药残留,其中超市蔬果的农药残留比率竟高达70.2%,贴有代表品质合格的“Q”(quality)标签的产品也有61.5%的农药超标。
今年5月,该组织发表一份食品安全调查报告称,今年3月16日至18日期间,该组织在曼谷、清迈、泰国东北部乌汶府对138种蔬果样本进行检测,结果发现过半获颁“Q”标签的蔬果含有超标的农药残留。3个月后,即8月23日至29日,该组织又展开一项新的调查,并收集158个样本,送往英国一家检测公司进行农药残留分析,其中56%的化学残留物未达到健康水平,其中16个样本甚至发现违禁的危险成分。
按种类区分,农药残留比率最高的蔬菜是芥兰,其11个样本中有10个发现农药残留,其次是辣椒(12个样本中的9个)、菜豆及九层塔(12个样本中的8个)等。水果方面,当地盛产的赛南奔橘子的情况最严重,所有8个样本的农药残留都超标,其次为龙珠果、木瓜、西瓜和甜瓜。调查也发现,贴有泰国国家农产品与食品管理局“有机”标签的10个样本中,竟有2个样本发现农药残留。该组织已经将这份调查报告提呈给农产品连锁店、超市,以及相关政府机构。
泰国发布通报修订新型食品上市要求
2016年10月7日,泰国发布G/SPS/N/THA/235.Add.1号通报,修订新型食品的上市要求,该通报评议期为60日。具体内容如下:
1. 新型食品上市前应向泰国公共卫生部提交如下信息:食品的名称;食品的组成部分;食品的进口国(如果为进口食品);食品的原产地或来源;该食品在其他国家的历史信息。
2. 食品中的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微生物、酶制剂、稳定剂、对光的敏感性、毒素及毒性等,必要时需提供相关的证明。
3. 食品的保质期、储存条件。
4. 食品的加工工艺以及特殊加工要求。
新加坡提出淘汰加汞电池和钮扣电池计划
2016年9月27日,新加坡国家环境署(NEA)发布G/TBT/N/SGP/30通报,提出了一个逐步淘汰使用单个电池含汞超过5ppm(按重量)的加汞电池(包括钮扣电池)计划,依照环境保护与管理法案(EPMA)一揽表II。意味着2018年前公司不能在新加坡生产、进口和出口加汞电池(包括钮扣电池)。
所有在新加坡供应或销售的上述第4条列出的电池必须符合规定的限制(如下所示),如果在新加坡生产或进口销售。限制自EPMA一揽表II包括之日起1年生效,NEA计划在2017年上半年在官方公报上公布。
下列作为独立产品销售的电池(包括钮扣电池),属于单个电池含汞不超过5ppm(按重量)限制范围:
1)碳锌电池;
2)碱性电池;
3)氧化汞电池;
4)锌氧化银电池;
5)锌空电池;
对于在同一包装中与产品捆绑在一起的电池(包括上述类型电池),公司必须出示主管机关要求的合格证明。内嵌加汞电池和钮扣电池的产品免除管制。
越南修订商品标签法案
2016年9月27日,越南发布G/TBT/N/VNM/88通报,对2006年8月30日发布的No.89/2006/ND-CP商品标签法案进行修订。
适用范围不包括供人类直接食用的新鲜食品、未包装食品等9类商品的标签规定:
1). 房地产;
2).为再出口而临时进口的商品;为交易会与展销会而临时进口随后再出口的产品;转口商品;转运商品;
3).礼品;移民或侨民的行李;流动资产;
4).拍卖的罚没商品;
5).新鲜食品,直接销售的未包装加工食品;
6).作为燃料、原材料(农产品、海产品、矿产品)、建筑材料(砖、瓦、石灰、沙子、石头、砾石、水泥、肥土、砂浆、商品混凝土)、废料(生产、经营)使用的未包装直接销售商品;
7).无商业包装、在运输过程中装在容器、水箱中的石油产品、液化石油气、液体、散装水泥;
8).旧商品;
9).出口商品依照商品销售合同标明。
对安全、国防领域商品,放射性材料、为克服自然灾害和传染病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商品,铁路、水路和空中载具没有具体规定。
对于上述不同情况,与科学技术部达成协议后,相关管理部门应管理其负责商品的标签。
越南部分农产品手续将通过全国单一窗口实施
据越南《越南新闻》2016年9月24日消息,自今年10月起,越南农业农村发展部多项行政程序将通过全国单一窗口(NSW)实施,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文件。实施单一窗口的涉农程序包括农业农村发展部家畜司2项、种植司1项、动物健康司6项、植物保护司3项以及渔业指挥部1项程序。
越南今年前9个月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据www.cafta.org.cn2016年10月12日消息,今年前9个月越南经济继续保持恢复和发展势头。
一、前9个月,越南经济增长5.93%。其中,一、二、三季度分别增长5.48%,5.78%和6.63%。经济增速明显加快。特别是农林水产业重拾增长态势,由前6个月的下降0.18%,转为前9个月的增长0.65%。工业建筑业增长7.5%,虽低于去年同期的9.72%的增幅,但加工制造和建筑业均取得较大增幅,同比分别增长11.2%和9.1%,均高于去年同期的10.1%和9%的增幅。服务业同样表现好于去年同期,增长6.66%,去年同期为6.1%。
二、商品零售保持增长。前9个月,商品零售和消费服务营业总额同比增长9.5%,低于去年同期的10.2%增幅,剔出价格因素后,增幅为7.7%,低于去年同期9.2%的增幅,但高于去年全年6.3%的增幅。前9个月入境国际旅客约达727万人次,同比增加25.7%,而去年同期国际旅客下降5.6%。
三、通货膨胀得到抑制。9月份CPI环比上涨0.54%,比2015年12月上涨3.14%,同比上涨3.34%。主要是由于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价格上涨所致。前9个月平均CPI同比上涨2.07%。
四、出口保持适度增长,进口小幅增长。前9个月,越南出口总额约为1282亿美元,同比增长6.7%,低于去年同期9.1%的增幅。前9个月出口增幅不高主要是由于出口商品价格下降所致,价格平均下降了3.14%。如提出价格因素,出口额应增长10.2%。前9个月进口总额约1254亿美元,同比微增1.3%,而去年同期增长15.2%。进口额增长低也是由于进口商品价格下降,特别是原油价格下降,导致其它商品价格随之下降。如提出价格因素,前9个月越南进口总额仍保持9.1%的较快增幅。进口增长,预示生产继续恢复势头。前9个月,越南贸易顺差27.65亿美元,占出进口总额的2.2%。
五、货币市场,银行业务朝积极的方向发展。越南继续实施谨慎的货币政策,有效抑制通货膨胀。信贷增长可观但低于存款增幅。至9月20日,信贷总余额比2015年12月底增长10.46%。银行系统资金流动性得到保障。利率水平保持稳定,部分银行开始调低存贷款利率。证券市场表现积极。9月29日收盘时越南股指(VN-Index)收于688.55点,比2015年底上涨逾100点。
六、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完成的好,中央财政收入完成不够理想。前9个月越南国家财政总收入约完成年度计划的70.8%,去年同期完成74.9%。财政总支出约完成年度计划的68.4%。
七、发展投资。前9个月越南全社会投资总额约占GDP的33.1%,同比增长9.6%。国家财政投资执行情况有所改观,前9个月完成年度计划的56.6%,比前7个月增长20%。但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仍较慢,前9个月才完成年度计划的38.6%。外国直接投资(FDI)继续保持积极增长势头。前9个月,注册FDI总额约为164.3亿美元,实际到位总额110.2亿美元,同比增长12.4%,高于去年同期8.4%的增幅。官方发展援助和优惠贷款实际到位金额约26.85亿美元,同比下降18.6%。
八、改革行政手续,改善营商环境,发展企业取得积极转变。随着投资法,企业法,19号决议和35号决议的深入实施,企业和民众的信心得以加强。前9个月,越南新成立81451家企业,注册资金总额629万亿越盾,同比分别增长19.2%和49.5%。
2016年越南虾类出口总额可达31亿美元
据越南之声广播电台2016年10月19日消息,越南水产生产与出口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份,越南虾类出口展望比上年乐观。主要原因是美国、欧洲和中国等市场的需求猛增,而世界上供应量有所减少。
具体,2016年前9个月,越南虾类出口额累计达22亿美元,同比增长5.6%。其中白脚虾出口额达7.31亿美元,占最大市场份额。
虽然越南虾类出口保持增长态势,但各出口企业正要面临由各主要进口市场征收的高额反倾销税和苛刻的质量要求等挑战。预计2016年越南虾类出口总额约达31亿美元,同比增长3.3%
今年前10月越南大米出口达420万吨
据越南通讯社2016年10月22日报道, 据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统计数据,今年10月,全国大米出口量达36.8万吨,创汇1.64亿美元,将今年前10月大米出口量提升到420万吨,创汇19亿美元,大米出口量和出口额分别同比下降21.2%和16.9%。
中国继续成为越南大米最大出口市场,其占越南市场分额的35.4%。今年前9月,越南大米对中国出口量达135万吨,创汇6.138亿美元,其出口量和出口额分别下降23%和13.9%。越南大米对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美国、科特迪瓦、中国香港等市场的出口量呈下降趋势。
欢迎访问365bet官方直营 您是本网站第位访客
版权所有:365bet官方直营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29号 邮编:650228 电话:(0871)64631119
滇公网安备 53011202000098号
ICP备案编号:滇ICP备05003411号
网站标识码:bm3129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