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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签发中国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

来源:通关处    时间:2018-01-05        浏览次数:

关于受理签发中国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

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各外贸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格自由贸易协定)于201811日起施行。自201811 日起,依照中格自由贸易协定和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各地方分会申请签发中格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格自由贸易协定规定在格鲁吉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附件:1.质检总局关于受理签发中国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公告.doc

           2.附件4_中格自贸协定格鲁吉亚关税减让表及说明.xlsx

 

                            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