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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7-07-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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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更好地为公众与企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云南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云南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三)《云南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二、信息公开内容

(一)机构概况和职能

(二)领导信息

(三)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

(四)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云南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五)工作动态、简报、新闻宣传信息

(六)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他服务事项

(七)工作计划和总结

(八)财政相关信息

(九)干部管理、教育培训、公务员考录等信息

(十)通知公告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云南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两部分。云南检验检疫局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听取公众对云南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四、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浏览云南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www.lghsyl.com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或通过网站搜索功能查找所需信息。《目录》内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相关部门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1.申请受理机构

云南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负责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相关事宜。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2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1-6457429864571834(传真)

电子邮箱:xxgk@ynciq.gov.cn

邮政编码:650228

2.申请的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填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所需信息的名称或内容描述等内容,选择以下形式提出:

1)当面递交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到云南检验检疫局办公室当面递交申请。

2)在线申请。申请人可在云南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通过在线申请的方式提交申请。

3)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在云南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申请内容后发送至xxgk@ynciq.gov.cn邮箱提交申请。

4)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未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的,以云南检验检疫局办公室实际收到日期为申请受理日期。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初审,对申请内容明显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范畴,或明显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申请人进行电话(录音)沟通,要求其撤销、补正或者向相关部门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坚持要本部门给予书面答复的,可予以书面答复)。

经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并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电话(录音)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云南检验检疫局监审室

监督电话:0871-64571451